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榜样的力量】凝聚“她”力量 建功新时代
——潜江法院召开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徐艺学习交流座谈会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11-03 11:45 点击量: 1282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院女法官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11月1日,潜江法院召开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徐艺学习交流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宏,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红参加座谈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军主持座谈会。

640.jpg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徐艺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徐艺系湖北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务员。她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获评“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座谈会上,女干警们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际,就学习徐艺同志的政治品格、为民情怀、担当意识、工匠精神进行了交流。

很多人将徐艺同志形容为“司法实践中的‘一缕春风’”,春风和煦、消退严寒,具有万物复苏的生命力,正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具备的特质。作为基层女法官,我们要学习她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化解矛盾纠纷、解答群众疑虑、解决实际问题,用心传递司法温度;学习她担当实干的工作精神,坚持人民至上,融入“法、理、情”尽职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始终保持学习的常态、奋进的状态、执着的姿态;学习她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努力把自己打磨成审判岗位上的行家里手,用青春和汗水书写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优异答卷。

法官判案不仅是客观的法律适用,同时也是法官的主观活动,法官的司法理念、个人良心影响和指导着裁判。作为一名法官,要向她学习,心中常怀她所说的“法官是一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这杆“良心之秤”,站在立法精神和社会公理的高度思考问题,求索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结果。

基层法院的工作看似平凡却不平庸,在案件数量繁多、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女法官们既要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有亲和力等特点,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又要行使好审判权力,履行法官职责,最后要平衡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脚踏实地、认真工作。

我们要汲取徐艺同志等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努力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用初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匠心打磨精品案件,用恒心投身法律事业,答好司法为民的永恒答卷。

640 (1).jpg

杨红专委指出,我们应该对标榜样,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精雕细琢每份文书;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将学习先进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三个务必”和“六个坚持”;还应该不断自我突破,在日常的工作中多思考、多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640 (2).jpg

刘宏副院长表示,全院女干警要汲取先进典型力量,并运用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去。要带头坚持为民司法,作守一方平安的表率;要带头贯彻新发展理念,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表率;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作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表率,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潜江法院取得更好的成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