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金法庭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请: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婚约财产人民币9万余元。
两人系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期间,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多次转账,其中不乏有1314、520等特殊数额的“赠予”,不久前两人按风俗举行婚礼,原告花费酒席近10万元宴请亲朋好友。被告还要求购置一套新房,原告通过向亲朋好友借钱筹到40万元,购置了一套新房,花费10多万元对准婚房进行了装修。
举行结婚仪式后,原告多次催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拒绝办理,结婚仪式结束仅20天,被告便以感情不和提出悔婚。因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被告仅仅返还原告为其购买的金银首饰和茶钱,原告现已债台高筑,人财两空,遂一纸诉状将自己的“未婚妻”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在恋爱期间以微信等方式转账的财产。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主审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向原告释法析理,阐明具有特殊数字含义所赠予的小额转账财款,被告没有返还义务,通过耐心调解,原告念及多年感情,最终与被告达成调解,以23000元的赔偿款为双方的这段经历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
1、《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目前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传统的婚礼习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并没有薄薄的结婚证来的实在,要想留住心爱的人,就是要跟她/他领证。
2、《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了赠予合同的概念,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
试婚有风险,恋爱需谨慎,转账切记:转账520、1314、999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可能会被认定为表达爱意的赠予行为,一旦上了法庭,这些钱将不支持返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这条规定就可以保护你的财产利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