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赔偿金与遗产纷争 法官巧手织就家庭和睦图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5-01-02 17:32 点击量: 39

在人生的旅程中,突如其来的变故往往考验着一个家庭的凝聚力与韧性。当亲情遭遇财产分割的挑战,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情感的慰藉,成为摆在许多家庭面前的难题。近日,潜江法院浩口法庭以公正而不失温情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赔偿金与遗产分割的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更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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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获赔共计110万余元,其父亲、丈夫和两个女儿还未从悲痛中走出来,又因赔偿金的分割事宜产生分歧。商量无果后,2024年11月,死者父亲罗某将女婿李某、孙女诉至法庭,除请求分割共有赔偿款项外,还请求分割遗产共计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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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此案涉及未成年人,死者的两个女儿分别年仅12岁和4岁,后续还需支出大量的教育费、生活费。本着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确认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在沟通中了解到,两小孩跟随李某生活,主要由李某照顾看护,李某承担两小孩的各项开支。同时,承办法官亦为罗某老来丧女感到痛惜,深知只有合理分割赔偿金,才能使幼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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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均不肯退让,罗某认为赔偿金应按照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数平均分配,自己应得四分之一;李某认为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负担较重,自己应当分得更多。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身份是跨越三代的亲属关系,调解似乎更能够温和化解矛盾、修复亲情。

庭审后,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一面以祖孙情切入,劝说罗某为两个亲孙女的未来考虑,体谅李某独自抚养两小孩的压力,另一面向李某释法说理,希望李某理解老人的心酸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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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法官反复疏导、协调下,双方终于互谅互让,以25万元的数额达成调解,李某表示会尽道义为岳父养老,罗某也想明白只要两个孙女能茁壮成长,含饴弄孙亦是晚年乐事......承办法官融法于情,用情办案,妥善调解了这起家庭纠纷,用行动传递了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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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原则上应由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共同取得,为权利人共同共有,可以由权利人协商分割或请求法院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割,在分割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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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以法律为武器,以人文为情怀,努力成为每一个家庭在困境中的坚强后盾,让法律之光照亮更多家庭和谐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