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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规避执行存侥幸 雷霆伏击动真格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10-25 09:35 点击量: 6173

10月21日上午7时40分,潜江解封后的第一天,潜江法院执行工作群弹出一条消息,“发现被执行人车辆,我守着,速来增援。”原来,这是执行员在连续蹲守了7天后,终于在被执行人李某家里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遂迅速向执行局局长徐世平汇报后,执行员在执行工作群里发出的一条消息。不到二十分钟,局长徐世平亲自带领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车辆,最后被执行人李某缴清执行款及罚款共计27143.68元。

案情回顾

被告李某系服装加工厂老板,原告自2014年以来一直给被告李某提供打底纸、无纺布、CAD纸、进口牛皮纸等货物,2019年7月28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原告向被告李某共送达9批货物,价值20798元,均由另一被告何某签收,何某于2019年3月至12月期间在被告李某经营的加工厂工作。原告因多次向被告李某催讨上述货款无果,特向潜江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货款20798元,承担案件受理费175元。

执行经过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于2021年10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向李某释明法理,指出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辞、拖延,以不服判决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最后竟以躲避的方式拒不接听执行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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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申请人向执行员提供线索,待执行员赶到李某家中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其家中开办了一个具有4条流水线规模的服装加工厂,这表明被执行人李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当执行员询问李某下落时,其员工均以不知去向为托词,拒不配合执行员的调查,执行员只好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隔三差五地就去一次李某家中。直到9月23日,当执行员又一次来到李某家中时,刚好看到李某开着一辆路虎越野车回来,执行员要求其下车,但是李某一看到执行员,不顾执行员的劝阻,竟然开着车调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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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执行人的嚣张态度,执行员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此案执行到位。尔后,只要外出办案,执行员都要去李某家中看一看。因申请人是外地人,不便每天到李某家中蹲守,执行员便利用每天早晨或晚上的时间去李某家中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执行员连续蹲守了7天后,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车停在了家中,遂出现了开篇的一幕。

然而当执行员再次与被执行人李某联系,要求李某到法院解决问题时,李某还谎称自己在福建收帐,不在潜江。随即各种说情的关系电话也接二连三地打给承办人和局领导,都被局领导严辞拒绝,并严正要求被执行人李某必须到法院接受处理。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李某不得不来到法院接受处理,经执行员严厉批评教育后,写下了悔过书,并当场全部履行执行款,交付罚款5000元,此案终于执行完毕。当被执行人李某知道执行员连续蹲守了7天后,感慨地说到:“遇到像吴法官这样认真的执行法官,算我倒霉,没想到你们也是动真格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奉劝失信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任何抗拒、逃避执行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赶紧履行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