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潜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部分当事人未及时办理手续领取案件款项,导致历史案款长期积压,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开展执行工作“三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果,现就长期积压案款领(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请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生效法律文书、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本院办理执行款、担保金等案款领(退)手续。逾期本院将对相关案款依法提存。
联系电话:0728-8155727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