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法院+”联动解纷 法润乡村拂新“枫”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4-08-09 18:36 点击量: 185


编者按

3月19日,湖北省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为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致力于将法庭服务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潜江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辟“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持续报道各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务实做法、典型案例。

近年来,潜江法院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推进社会力量深度参与诉源治理,通过以点带面、以面促势、多方联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近日,熊口法庭与熊口镇政府、熊口派出所、孙桥村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联动化解了一起邻里间人身损害纠纷。

2023年3月,大勇(化名)在自家农田放水时,被大军(化名)阻拦,双方发生纠纷,造成大勇轻微伤的后果,住院治疗花费1万元,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大勇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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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熊口法庭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后,主动向大勇及家属释明案件审理程序的复杂性,同时考虑到双方之间还存在亲戚关系,建议先进行调解,减轻诉累。获得当事人同意后,熊口法庭迅速启动诉前联合调解机制,法官联动熊口镇政府、派出所和案涉村委会开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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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镇政府、派出所、孙桥村调解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情为出发点,一边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分析利害关系,另一边用心安抚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的情绪,倾听其诉求。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劝导双方,经过多轮调解,大军在具体数额和履行方式上向调解员率先松了口,调解员迅速向对方征求了意见,见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为案件“一锤定音”。随后,根据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在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共同申请了司法确认,为案件圆满化解画上句号。

如何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基层,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潜江法院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共同发力,不断拓展诉源治理“朋友圈”,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纳入法院多元解纷体系,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优势,共同绘制“无讼村居”共治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