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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47万余元

来源: 研究室 时间: 2018-01-16 17:04 点击量: 1486

1月15日,我院集中发放34件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案款,发放金额达247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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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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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排队领款

2017年5月至9月,我院先后受理申请执行人李某、陈某等34人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执行案。在执行该系列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作为“李平诈骗案”中的申请执行人获得执行款2477000元,本院遂依法对该款项进行再次执行。

该系列案中,被执行人为同一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均系一般债权人,我院决定集中退赔。因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较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在集中退赔前,我院制定了专门的分配方案,即从该执行款中扣除优先受偿款项,对余款按34名申请执行人的应得执行款的比例各自计算此次实际受偿数额。为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异议权,我院提前将上述分配方案以公告形式发布,并释明了异议权的行使方式、期间。同时,我院财务工作人员充分准备相关款项退赔手续,并提前与银行沟通协调,确保申请执行人当日顺利领取执行款。

当天,共24名申请执行人依法领取款项剩余款项仍在继续退赔中。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