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北 省 潜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 鄂9005破1号
本院审理的潜江市华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潜江市华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知财产已经处置完毕,管理人按照《潜江市华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分配,已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破产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8月29日作出(2023)鄂9005破1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潜江市华雄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