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午,武汉执行完公务正在返程路上的执行干警王斌收到一通来自执行申请人潜江某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
执行申请人:王法官,我们看见被执行人鲁某的奥迪车辆在其家附近出现,请执行干警给予协助!
执行干警:好,你们保护好自身安全,继续观察,我马上汇报后组织执行干警出发。
返程途中的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后,立即联系在潜江的执行警力配合,兵分两路,朝着被执行人所在的广华五七大道出发,雷霆出击,誓要擒赖!
案情回顾
2014年,被执行人鲁某向潜江某银行贷款68万元,逾期不还且拒绝与银行沟通,银行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潜江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账户并发送执行通知书,承办法官王斌多方走访调查发现,鲁某常年在外经商,其名下仅有奥迪牌轿车一辆。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措施,但长期不见行踪。
本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在一小时内迅速抵达现场,从银行联络人口中得知,被执行人回家后一直未外出,车辆被其停放于仓库内,但库门紧闭。随后,执行干警敲开鲁某家门,出示证件并告知其来意。鲁某神情慌张,拒绝配合交代车辆位置,面对干警的盘问,被执行人左顾而言他,为保证顺利扣车,执行干警现场释法析理,告知其逃避执行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终于,在执行干警的敦促和劝告下,迫于压力的鲁某终于从兜中拿出车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
随着仓库大门缓缓升起,一辆“豪车”出现在众人眼前。
办理完扣押手续后,潜江法院干警依法将被扣押车辆带回法院扣押中心。
最后,在承办法官严词教育下,鲁某表示会积极履行生效法律判决,不再躲避执行。
奋战不止,执行不停!接下来,潜江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程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以实际行动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