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就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诉讼、信访办理
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各派出人民法庭暂停现场办理立案、申诉信访诉讼服务工作事项。需要办理立案、申诉信访等业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等线上方式申请办理。
二、诉讼咨询
需要案件查询、联系法官、诉讼咨询可拨打本院公布的电话联系办理。
三、邮寄立案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也可将立案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收件人: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28-8155711;邮编:433100),并在邮件上注明“邮寄立案材料”等内容。
四、案件审理、调解、执行
案件审理、调解、执行工作暂缓,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院将及时通过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调整后的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为诉讼参与人和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值班电话:0728-8155705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