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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解锁高效解纷的“法治密码”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4-04-18 09:09 点击量: 50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是指在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有人民调解的温度,也有法院裁定的力度,给基层群众、涉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

近日,潜江法院总口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快速化解一起标的额近8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将纠纷止于未诉,让申请人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妥善解决了群众的急难事、烦心事。

2023年4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将其所有的设备出让给A公司,A公司取得该设备所有权,并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出租给B公司,B公司每月应支付分期租金。为担保B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C公司与A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甲、乙、丙均向A公司出具了《保证函》。起租后,B公司从第5期起屡次逾期,且自2023年11月24日支付第7期租金后,至今未支付剩余租金,B公司已严重违约,A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拿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经研判案情,并征得当事人同意,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院特邀潜江市工商联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向各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对各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作出裁定书。至此,该矛盾纠纷在一日内高效妥善化解。

循循善导纠纷解,和和气气把事了。不收诉讼费,一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就得到快速成功化解,这是潜江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的缩影,也是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强化诉调对接,拓宽解纷渠道,在快、优、简上下功夫,真正实现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