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潜江法院行政庭在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是潜江人民法院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挂牌后的首次开庭,也是潜江法院首次适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审判模式。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的人员一起参观了审判庭外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长廊,了解了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在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开庭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能够对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更有利于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纠纷。
高石碑镇党委对本次开庭高度重视,组织了部分村干部旁听了庭审。高石碑镇党委副书记王俊表示:“潜江法院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乡镇,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堂,通过今天的观摩庭审,使我们更加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 。”
“生态兴则文明兴”,潜江法院积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设立为契机,一方面通过“三合一”的审判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开庭、打造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筑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