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潜江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推动健全商事纠纷便民通道,构建在线解纷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面压缩诉讼周期、稳定矛盾纠纷化解的成本预期。
2024年8月,四川某蜂业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一纸诉状将湖北某蜂业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告上法庭。2019年7月,四川公司与湖北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约定由四川公司提供原材料,湖北公司代为加工生产蜂花粉片等产品。后该合同履行届满,湖北公司尚有部分原材料未退回给四川公司,经双方对账确认应退原材料款金额为7万余元。四川公司催讨无果后遂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之后,为降低企业进入诉讼程序耗费的经济成本,压缩诉讼周期,便积极主动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第一时间与湖北公司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始末。经核对,湖北公司确认了原材料款项金额与四川公司所诉金额一致。本以为这场纠纷至此会画上圆满的句号,奈何四川公司此时开始犯轴,表示负责人因本案款项多年追讨无果心情抑郁,且为追讨款项聘请了律师,坚持要求湖北公司支付律师费,否则就要对簿公堂。
然而,本案双方并未提前就律师费进行约定,律师费的诉求法院恐难支持。为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多次线上耐心疏导,最后四川公司做出了让步,愿意以湖北公司额外支付2000元为条件了结本案。于是,承办法官带着来之不易的调解方案,跟湖北公司做工作,从企业经营不易聊到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湖北公司也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和解条件。
“法官您好,我们已经收到湖北公司的款项,感谢您从中调解,我们的撤诉申请书已寄出,麻烦您注意查收。”四川公司的代理律师感谢地说道。四川公司远在外省,聘请的律师也在武汉,原本这起纠纷若按照常规的诉讼程序,四川公司将耗费不菲的诉讼成本,诉讼周期还很长。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本案纠纷得以便利、高效、低成本化解,四川公司不仅在一个月内实现了自己的诉请,还免去了舟车劳顿和高额应诉成本。
接下来,潜江法院将久久为功,下大力气、用硬功夫补齐短板、抬高底板,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升级,努力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经营主体“活”起来,让营商环境“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