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我院严厉敦促潜江法院辖区内在执案件所有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公布首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名单: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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