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生态文明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建设生态美丽城市。3月7日,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秦天宝一行考察了潜江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实地调研了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环境法治宣传、环境执法司法协作等工作,现场参与了潜江法院植树活动。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潜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成刚及班子成员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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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调研组实地参观了动植物资源介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诉讼常识及环保小知识等展板,观看了湿地公园保护宣传片。闫小龙一行详细询问了巡回法庭运行情况,就两级法院如何更好服务汉江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听取了巡回法庭所在的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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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潜江法院正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调研组一行走进现场观摩庭审。随后,调研组参观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法治长廊,听取了潜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汇报,并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源头预防和减少环境资源案件等工作,与高石碑镇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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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石碑镇补种复绿基地植树现场,调研组一行与法院干警共同参加植树活动,挥锹铲土、提桶浇水,植树现场一片火热,近60株树苗整齐地伫立在补种复绿基地上,排排郁郁葱葱的苗木迎风而立,失去的“绿意”又回来了。
随后,调研组还参观了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引江济汉工程以及两地的司法保护基地,与工程负责人现场交流,一致表示将通力合作更好发挥两项工程的生态效益,助推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再攀新高。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潜江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主动与联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倾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省委赋予潜江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汉江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高石碑镇党委书记杜华安,湖北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章华,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和湖北省引江济汉工程管理局潜江分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