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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非法侵占他人宅基地,潜江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4-13 08:35 点击量: 7505

今年以来,潜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赴周矶街道办事处,会同负责信访工作的相关领导及村干部,研究如何解决被执行人肖某某违法建在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宅基地上的房屋。最终,在各方努力下,潜江法院对肖某某违法占地建造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将土地交还给执行申请人,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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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潜江市政府给谢某某在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某村批准拨用了面积为140㎡的宅基地,并办理了相关使用证书。后来,肖某某在未告知谢某某的情况下,在上述宅基地上搭建了房屋,谢某某得知后,多次要求肖某某退还占用的宅基地,肖某某却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谢某某于2020年6月向潜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肖某某退还所占宅基地,并恢复原状。同年7月,潜江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肖某某自行拆除在原告谢某某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但肖某某不服法院判决,于同年10月向汉江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经汉江中级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肖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至此,申请人谢某某向潜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肖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做思想工作,希望被执行人肖某某自行拆除,但被执行人仍然不理不睬,迟迟未履行。

随后,潜江法院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肖某某限期拆除,公告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自行拆除。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潜江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涉案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当日,潜江法院执行干警会同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一同前往宅基地处,指挥挖掘机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在拆除过程中,被执行人肖某某的父亲上前阻挠,与执行干警僵持不下,还爬上待拆房梁威胁执行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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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并向其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父亲同意其将房屋上的瓦砾拆下来后,不再阻碍拆除房屋,宅基地依法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敢于亮剑,面对复杂疑难的执行工作,法院绝不退缩。每一个执行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潜江法院将继续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