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三十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该案件且已当庭履行完毕。
案情回顾
某地产开发公司系某小区开发项目的开发商,某建设工程公司为该小区开发项目的施工承包方,巴某为该项目其中某栋楼钢筋工程的分包方。相关协议签订后,巴某雇请了王某等三十人前往该项目工地提供劳务。该栋楼的基础钢筋工程完工后,巴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迟迟未予支付该工程的劳务费。此后,王某等人向劳动、信访部门也提出诉求,然而巴某仅支付部分农民工的劳务费,对原告等人仍然拒不支付。劳动、信访部门也曾组织过多次调解工作,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原告等人将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建设工程公司(承包方)以及巴某(分包方)诉至潜江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原告等三十人的劳动报酬合计15万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及经过,认为涉案原告人数众多,且属于涉企案件。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角度考虑,承办法官决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晓以利弊,分析双方当事人在该案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到2小时,使得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差额不断缩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将补偿金支付完毕,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这次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正是潜江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宗旨的一道缩影。今后,潜江法院仍将继续依法妥善化解涉民生、涉企业纠纷,全力以赴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