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许多企业都面临着生存困境,员工的工资支付成为了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而对于农民工来说,靠体力赚钱本就辛苦,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今,春节将至,农民工拿回工资,与家人团聚,才能回家过个好年。
2月2日,潜江法院执行局在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发放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款,将执行到位的7万余元工资款转交给20名农民工。
“真的得感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要不是你们想尽办法帮我们追回工资,这次我们又要空手而归了。”拿回工资的李某按耐不住开心与激动。
付某、肖某等20人在黄某开办的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务工,而黄某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未按规定支付付某、肖某等20名员工在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工资。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更没有自觉履行支付义务。因此,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潜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潜江法院立案执行后,第一时间冻结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查封该公司设备,后查实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其房产已全部抵押给银行,所欠贷款甚多,资不抵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考虑到已近年底且是涉农民工工资纠纷,为让这20名农民工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潜江法院执行局多次开会研讨,制定方案,全力执行,及时与潜江市某管理区成功协调,由潜江市某管理区先行垫付7万余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并及时发放。
20名农民工在潜江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了领款手续,并向潜江法院执行法官们表示感谢。
潜江法院始终坚持执行为民的导向,加大涉民生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后也将切实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执行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