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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胡功民 对我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重要批示

时间: 2016-05-27 10:00 点击量: 3696

“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也是履职尽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市法院的安排很好,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全市上下也给予积极的配合支持,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5月20日,市委书记胡功民审阅我院报送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难问题”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作出了上述重要批示。

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在两到三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我院对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提出了明确意见,并于5月16日将此项工作向市委、市人大报告,争取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