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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以保促调”实现企业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4-02-23 08:27 点击量: 87

近日,潜江法院泽口法庭通过“以保促调”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4月27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双方对混凝土的标号、计量计价、验收、结算付款、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至B公司工程完工,A公司共计向B公司供货总额为799740元,B公司仅向A公司支付货款199750元后,未再支付货款。后双方于2023年10月30日以对账函的形式,确认B公司欠付A公司混凝土货款599990元。A公司多次向B公司催讨货款,但B公司一直推诿拖延,无奈之下,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以保促调”的目的,认真审核了A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B公司的账户,促使B公司主动履行付款义务。B公司在账户被冻结之后,几天内就主动向A公司支付了货款35万元。之后为了能够尽快解封账户,B公司积极主动与A公司协商,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A公司也申请解除对B公司的保全措施,一起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保促调”的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保全措施,通过采取保全措施,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为案件化解增加更多可能性,从而快速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实现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