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局长,您好!我是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现正在贵院辖区的后湖农场张家窑分场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阻碍,请贵院及时予以协助...”
当日下午3时许,正在接待当事人的潜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世平接到兄弟法院异地执行干警的协助执行请求后,果断启动执行110机制,迅速分析研判,制定方案,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同时,与后湖派出所民警联系,请求协助,避免发生严重暴力抗法后果。
所幸先行抵达现场的后湖派出所民警已经控制了被执行人,现场局面平稳,未发生严重暴力事件。简单了解事发经过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赶赴后湖派出所配合调查。
据悉,该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彭某已逾期一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一直拖延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霍邱县法院执行局一行4人前往潜江法院辖区执行该案件。然而,在执行现场,霍邱县法院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后拟对彭某执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彭某及其家属拒不配合,双方发生冲突。
经过两地法院执行干警两个多小时的训诫教育、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拒不配合执行公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彭某最终真诚悔过,承认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现场履行5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异地执行一直以来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无独有偶,为高效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潜江法院将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并建立执行110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行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增强与兄弟法院的沟通交流,与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形成执行合力,打破地域限制,突破异地执行难问题,携手共破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