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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潜江法院为当事人追缴13万余元违法所得案款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4-11 08:36 点击量: 6246

还记得此前左某某因假扮尼姑作法消灾实施盗窃的案件吗,有下文了.......快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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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下午,潜江法院组织案款发还活动,落入迷信陷阱的多名受害人相继领回被骗钱财。

案件回顾

2019年5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左某某先后在潜江市、仙桃市、洪湖市等地,利用封建迷信,盗窃多人财物,获取赃款138810元。左某某先是假扮尼姑,到各被害人家中,谎称被害人家中有难,可免费帮助被害人用法事渡劫,要求被害人拿出黄纸、米、香等物品做法事,同时要求被害人拿出家中现金,后左某某将现金用黄裱纸包好,在此过程中借机支开被害人,乘隙将该现金调包,并向被害人谎称,用黄裱纸包好的现金要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打开,同时让被害人离家以便销毁之前做法事用的物品,其借机逃离现场。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左某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刑罚、罚金及退赔赃款13万余元。

2021年9月,此案依法由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局执行,对被告人依法退赔款项进行追缴。

后续来了

“群友们,我接到法院通知了,让我4月6日到潜江法院领取退赔款呢!真是太好啦!”

这条消息在受骗维权群中炸开了锅,不少被害人在群中纷纷回应,自己也收到了法院要求按时前往法院领款的通知。

4月6日下午3点,在潜江法院的执行局值班室,陆续到场的多名被害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行签字登记,依次办理领款手续。

据执行法官介绍,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案件涉及被害人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社会影响等因素,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密切配合,大力追踪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确保可供执行的财产变现执行到位,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面对当下存在不少犯罪分子“坑蒙拐骗”,用看似合法的外包装粉饰不法行为的情况,潜江法院一方面依法严惩、精准打击,另一方面在切实推进案件执行上双管齐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