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法治同行】房屋裂缝谁来补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巧解难题!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5-05-13 17:33 点击量: 39

司法确认系通过“司法背书”激活人民调解活力,实现了零成本、高效率、强保障的解纷效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潜江法院就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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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强与其母亲张某玉在2015年修建了一栋六层的自建房,一直居住得很舒心。直到2021 年,A开发商在附近开发建设挖基坑的过程中,房屋便开始出现裂缝、六楼漏雨、主体倾斜等令人糟心的情况,经鉴定,该房屋已经从“完好房”变成了“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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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A开发商沟通后,A开发商派人来修复过,但仍未修复完毕,后续几年里,双方一直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审理中,承办法官在核实张某强提交的相关证据时,发现案涉房屋的土地产权,实则登记在其母亲张某玉的名下,原告的主体身份并不适格,应由张某玉来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张某强则表示不希望一直拖下去,不想以母亲的名义再次起诉,希望法院能协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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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本着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充分考虑到张某强一家与开发商双方矛盾纠纷已持续四年之久,依旧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尝试组织双方进行“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调解。最终,A开发商终于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玉房屋损失款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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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告知双方,虽然双方的纠纷在本案中因主体问题不能进行调解,但是张某玉与A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进行处理,司法确认既不需要交纳诉讼费,同时也兼具法律效力,双方便欣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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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法院立即联系园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委派调解,当日张某玉和A开发商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调解员的组织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天就将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送达了双方当事人,A开发商也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至此困扰了张某玉一家四年的闹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潜江法院将进一步树牢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强化诉调对接,打造多元解纷快速通道,实质高效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