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潜江法院聚焦劳动关系的痛点难点,致力于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探索“法院+工会”联动解纷模式,通过多元合作,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便捷、低成本、低诉累的纠纷化解渠道,启动工伤赔偿“加速键”,按下矛盾纠纷“暂停键”,真正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
2024年6月23日,任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被公司的封膜机压伤手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停工留薪3个月。因A公司未为任某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任某向A公司索赔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未果,向市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A公司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19567元,仲裁委裁决A公司支付任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91169元,A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任某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多次向承办法官打电话表示“法官,我拖不起了,我只想早点拿到钱治病”。考虑到劳动者急需得到工伤赔偿款进行治疗的处境,判决后极可能引发上诉从而继续增加当事人诉累、消耗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承办法官迅速与工会取得联系,多次共同组织任某与A公司进行调解,最终成功促进双方达成一致协议,A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任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60000元。该案现已履行完毕。
劳动者的心事,就是法院的案头急事。“法院+工会”模式的探索与深化,让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得以实现“一次性到位”,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简化了诉讼程序,又切实高效化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潜江法院将不断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与辖区人社局、工会、司法部门、劳动仲裁等机构联动衔接,共同推动劳动争议实质化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