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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不诚信诉讼行为出重拳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8-08-14 16:44 点击量: 274

     近日,我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手带金表、怀揣手包的刘某被我院执行干警铐上手铐押往拘留所。

      2014年11月,刘某以工程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胡某借款53000元,承诺2016年8月20日前还款。到期后,胡某多次催讨无果,遂于今年1月16日向我院起诉。刘某为逃避执行,在诉讼和执行中提供虚假身份信息,进行虚假陈述,妨害了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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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律权威,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刘某身着光鲜走进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本以为交完执行款就可了事,没想到还要面临着更为严厉的处罚,刘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