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利用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处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让均在外省市务工的原、被告安心工作。
该案中,原、被婚后于2006年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协议离婚,并商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此后婚生子一直跟随原告生活。现婚生子向原告提出希望随其母亲即被告生活,且被告具备抚养、管教能力,为此,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
因被告现在上海务工,无时间返回潜江参加诉讼,且原告起诉后也迅速返回了其在外省的务工地点。为了方便双方诉讼、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阅卷后,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了意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在线调解平台调解该案。
在线调解当日,原、被告利用工作间隙在外省市同时登陆该平台,并在线发表各自意见,承办法官从有利用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依法、耐心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让原、被告可以迅速回归各自的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