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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故事·共同缔造】判后答疑止纷争 服判息诉促和谐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4-01-31 14:49 点击量: 148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解答当事人疑问,实质性解决问题,帮助当事人彻底弄懂、弄通、理解裁判文书内容,使人民群众更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潜江法院切实从保障诉讼当事人权益着手,由“被动答疑”向“主动释明”转变,进一步促进了争议案件实质解纷。

近日,潜江法院浩口法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官通过主动判后答疑,促使被告积极履行完毕判决判项,以明明白白的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心悦诚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陈某在被告湖北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工作期间受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浩口法庭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潜江法院酌定原告陈某承担 40%责任、A公司承担60%责任,于2023年12月,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A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1万余元。

为解“法结”,又解“心结”,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需求后,在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判后答疑工作,就其关心的赔偿项目、标准、责任划分等问题逐条详细解释,从查明的事实到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将“法言法语”变为容易理解的群众语言,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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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被告A公司表示认可判决结果,并将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此时,原告陈某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表示自己相信法官,也服从判决,希望被告方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答疑工作结束后,承办法官就该案的处理并未就此停下脚步。考虑到原告系家中主要劳动力、尚有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照顾,安装假肢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等情况,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A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将款项汇至原告陈某账户。最终,原告陈某在上诉期内收到了被告A公司的全部赔偿款。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审判实际,在工作中突出判后释明重点,让接受判决,主动息诉成为常态,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