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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19-04-24 09:52 点击量: 401

418日,湖北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布了涉民生案件十大典型案例,院强制执行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案入选。

【案例七】:潜江法院强制执行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案

2013年,邱氏(湖北)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涂料公司”)向重庆市某集团公司出售了价值284万余元的保温涂料、外墙砂壁等产品。集团公司支付货款113万元后,未再履行支付义务。涂料公司于20159月诉至潜江法院。该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集团公司支付涂料公司货款171万余元及利息损失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集团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涂料公司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初期,潜江法院发现集团公司的大部分银行账户因该公司涉其他执行案件已被重庆市多家法院冻结,该院仅依法扣划了该公司银行存款40万元。后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发现其开设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综合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执行干警推断其可能存在建筑施工合同关系,并可能存在应收工程款,于是围绕其建筑业务开展财产调查。

执行干警在当地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了集团公司2016年至2018年发票使用情况,发现集团公司与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某置业公司、重庆某基础设施运营公司、重庆某实业公司等10家单位存在建筑施工合同关系,且所涉建筑工程款数额较大。执行干警先后5次奔赴重庆,逐一对上述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最终确定集团公司对上述部分单位享有到期工程款债权,遂依法提取了集团公司在重庆某运营公司、重庆某实业公司的应收工程款167万余元,该案得以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