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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服务民企 急案急办4天结案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19-05-28 09:55 点击量: 341

“感谢潜江法院急案急办,为我们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近日,北京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的负责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感激万分。

北京公司与潜江某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公司)因人事调整产生纠纷,潜江公司执行董事王某激愤之下于今年4月决定向潜江燃气公司发出《关于暂停供应天然气的通知书》。通知发出后,燃气司停止了对该公司的燃气供应。5月正是小龙虾产品生产的旺季,对公司来说可谓争分夺秒,停气将导致公司停产、700多名职工待岗,经济损失巨大。因此,北京公司以王某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王某发出的停气通知书无效。

考虑到该案所涉情况紧急,我院开启服务民企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并依据北京公司的申请迅速做出先予执行裁定,即对王某通知燃气公司暂停天然气供应的行为予以制止。同时,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就该案进行协商,通过解释公司法,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交出潜江公司的公章并积极配合完成了人事调整手续。北京公司遂撤回起诉,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有序运行。

我院仅用时4天就高效解决了该起民营企业间的纠纷,这只是我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2018年,我院就出台了《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全面践行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涉民营企业执行司法行为、维护公平场交易秩序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9大方面的举措,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更快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