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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榜样同行】潜江法院“青年法官”用“匠心”守护公正
——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徐志强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1-02-26 11:53 点击量: 1562

2020年,潜江法院全体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全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期间,也涌现了一批干事创业、兢兢业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干警努力工作、积极弘扬社会正气,即日起,我们将陆续推出“与榜样同行”专题栏目,学习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帮助我们更好地投入到审判事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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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志强同志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徐志强同志于2010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于2012年10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潜江法院工作,现任张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在法院工作近十年,该同志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均能将信念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实践,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潜江法院青年干警的优秀代表。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徐志强同志严格按照院党组和所在党支部的要求,结合自身思想情况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多下功夫,自觉服从院党组各项工作安排,为服务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努力工作。为了提高业务能力,学习的脚步从未停止,他本人始终将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及时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法官大讲堂”等集体学习活动,不断更新审判业务知识储备,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审判业务能力,为高效开展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坚持依法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张金法庭负责人,他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方面抓好审判业务工作,另一方面抓好队伍建设工作。2020年,张金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1件,审结351件,结案率97.23%。其中由他办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达304件,审结295件,结案率97.04%。在面临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下,他充分调动全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庭干警担当有为,高效、协同、有序开展审判工作,圆满完成结案目标任务,办案效果较好,案件质量较高,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辖区社会安宁稳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充分发挥社区、村镇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作用,及时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充分利用网络司法便民举措,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法庭全年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82件,为全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做出贡献。

结合张金法庭工作实际,针对张金法庭相对偏远、设施老旧及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积极向院里争取支持,努力改善张金法庭办公及生活环境。在工作中及时做好张金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强化管理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人员状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工作分工合理,团结协作,切实履行队伍建设职责,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团结,提升了队伍凝聚力,为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在工作和生活中,徐志强同志始终绷紧廉洁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法院各项廉洁纪律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章,通过参加所在党支部廉政课学习讨论、观看法院组织的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带头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四、为人真诚正派,任劳任怨坚守职业道德。

徐志强同志,为人正直,待人坦诚,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要求自己,由于表现突出,工作踏实肯干,各项工作均获得了各级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他始终立足本职工作,以“工匠精神”守护辖区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