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意外死亡引纠纷 巧妙调解化干戈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4-12-20 17:32 点击量: 51

近日,潜江法院张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到最终握手言和、承诺履行,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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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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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家房屋因搭建雨棚的需要,找到了王某,王某在搭建雨棚的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家属与陈某就赔偿问题几次沟通未果,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进入状态了解案情,为后续调解工作做准备庭审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及责任划分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分歧。

王某家属表示:“我们愿意做出让步,但赔偿数额不能少于50万元。”

陈某表示:“虽然我很同情王某的遭遇,但王某在此次事故中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我家庭条件并不富裕,原告诉求过高,超出了我的承担能力,我只能赔30万元。”

双方当事人始终坚持自己的意见,不愿妥协,使得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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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若一判了之,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于是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然后再次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与双方律师一起,从法、理、情的角度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对赔偿金额达成了共识,陈某一次性将赔偿款支付给了王某家属。至此,原、被告双方的纠纷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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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潜江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将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